可轉讓的軟件著作權權利注意要點

軟件著作權是指開發(fā)者對其軟件作品享有的知識產權,涵蓋了軟件代碼、文檔、注釋等。在軟件著作權中,并非所有權利都可以轉讓,只有特定的財產性權利才允許通過法律手段轉移給另一方。
一、可轉讓的軟件著作權權利
1.復制權:允許別人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數字化等方式將軟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
2.發(fā)行權: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軟件的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
3.出租權:有償許可別人臨時使用軟件的權利,但是計算機軟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
4.信息網絡傳播權: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軟件,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軟件的權利。
5.翻譯權:將原軟件從一種自然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自然語言文字的權利。
6.匯編權:將軟件或者軟件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
7.應當由軟件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展覽權、表演權、放映權、廣播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攝制權、改編權、翻譯權、匯編權以及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軟件著作權中的人身權,如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等,是與作者的人格利益緊密相關的,因此不能轉讓。
二、軟件著作權轉讓要點
1.簽訂書面合同:轉讓雙方應簽訂正式的書面合同,明確轉讓的軟件著作權權利種類、地域范圍、轉讓費用及支付方式、違約責任等關鍵條款。
2.辦理登記手續(xù):轉讓合同生效后,雙方應向國家版權局或其指定的地方版權局辦理軟件著作權轉讓登記手續(xù)。
3.確保合法性:轉讓雙方應確保所轉讓的軟件著作權是合法有效的,不存在權屬爭議或侵權風險。
4.保障信息安全:在轉讓過程中,雙方應保護好個人信息及交易內容,確保信息安全不泄露。
5.遵守法律法規(guī):轉讓雙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確保轉讓行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