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轉讓和變更的證明文件

專利是受我國專利保護法保護的。專利作為一種財產(chǎn)權,是可以轉讓和變更的。接下來,早鴿網(wǎng)的顧問準備了一些關于轉讓和變更專利權需要準備哪些材料的知識。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
一、專利權轉讓需要準備什么材料
當事人轉讓專利權,應當訂立書面合同,并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公告。 申請專利或者專利權轉讓的權利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二、專利權變更的證明材料
1.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因權利歸屬爭議發(fā)生權利轉讓或者發(fā)明人因資格爭議發(fā)生變更的,經(jīng)協(xié)商解決爭議的,應當提交各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權利轉讓協(xié)議;爭議由人民法院判決確定的,提交人民法院已經(jīng)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專利局收到判決書后,應當詢問其他當事人是否提起上訴。在規(guī)定期限(兩個月)內沒有答辯或者沒有上訴的,判決書發(fā)生法律效力。當事人提出上訴的,應當出具上訴受理通知書,人民法院的原判決不發(fā)生法律效力。
2.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因權利轉讓或者權利捐贈要求變更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的,應當提交轉讓或者捐贈合同原件或者公證副本; 由法人訂立合同的,必須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人在合同上簽字或蓋章,并加蓋法人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必要時須提交公證文件。 公民訂立合同,應當簽名或者蓋章;必要時,應當提交公證文件。 專利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不止一個的,應當提交全體權利人同意轉讓或者捐贈的文件。
3.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是法人的,因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合并、重組、分立、撤銷、破產(chǎn)或者重組引起的說明事項變更,應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4.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因死亡而繼承的,應當提交公證機關出具的有關當事人是唯一合法繼承人或者有關當事人已經(jīng)包括所有合法繼承人的證明。除另有明確規(guī)定外,共同繼承人應當共同繼承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