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觀設計專利評估報告

在申請專利時,要提交專利評估報告。那么什么是專利評估報告?
一、專利評估報告是指國家知識產權局在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的專利權獲批予后,應專利權人或利害關系人的要求,就該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的有關專利進行查詢,并分析和評估該專利是否符合專利法的條件及其實施規(guī)則,作出專利評估報告。
1.專利評估報告不是行政決定,而是一種證據形式或證明文件。人民法院或者專利管理部門審理和處理專利侵權糾紛時,人民法院或者專利管理部門可以決定是否需要中止相關程序。通常,當涉及上述“程序中止”事項時,需要提交專利評估報告。
2.專利權評估報告的作用不僅可以在此。專利權評價評估報告也不是授權后必須要求提交的報告。 但因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在審查時僅通過初步審查程序即可授權,但這并不表示專利權狀態(tài)穩(wěn)定(即《專利法》、《細則》無效的情形),國家知識產權局應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請求做出的專利權評估報告相當于國家知識產權局對獲權實用新型專利或外觀設計專利的進一步核查。
3.作為專利權人,請求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專利權評估報告,是對其專利的含金量的驗證,可以作為證明專利有價值的證據。專利權人事先取得的專利權評估報告,也是今后解決專利侵權問題的必要資料儲備。
二、專利評估報告是對原專利法評估報告的修訂,新專利法將其適用范圍擴大到外觀設計專利。 但是,目前專利局僅對新專利法生效后的外觀設計專利出具評估報告。
1.根據法律規(guī)定,實用新型專利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在訴訟中,只有在人民法院或專利管理部門提出要求的情況下,才有義務提供“專利評估報告”。
2.其目的是確定專利的穩(wěn)定性。“主要用于人民法院或專利管理部門決定是否需要中止相關程序”。原因是我國在授權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前不進行實質審查。由此,我國的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處于相對不穩(wěn)定的狀態(tài)。要出具專利評估報告,需要查詢相關專利,查看是否符合專利法的授權要求。
3.在專利權的效力受到質疑時,專利評估報告可以作為證明專利權具有新穎性和創(chuàng)造性的證據。同時,專利評估報告在專利權轉讓、商業(yè)推廣和交易中也可以作為證明專利含金量的有效依據。







